
法者,治之端也。为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和谐校园环境。11月25日,第二实验小学校特别邀请通榆县人民检察院刘玥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一场 “以青春之名 赴法律之约”的专题讲座。活动由大队辅导员宋丽娟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刘检察官别出心裁结合同学们熟悉的影视作品,将严肃的法律话题巧妙引入。贴合实际的影视画面,变成了一个个生动的法律案例,为同学们轻松地打开法律知识的大门。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刘检察官分享了许多校园欺凌的小案例,这些案例有言语上的侮辱,有肢体上的冲突,还有网络上的恶意攻击。每一个案例都触目惊心,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多样性和严重性。在讲述过程中,检察官详细分析了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让同学们明白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提醒同学们要时刻警惕校园欺凌,保护自己免受欺凌的同时也不要成为欺凌者。
交流互动环节将讲座推向了高潮,刘检察官提出一个个与案例相关的问题,同学们纷纷举手发言,积极分享自己的看法和想法,让法律知识在师生心中生根发芽。最后,刘检察官强调防范校园欺凌需要每个人的努力,从自身做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于此同时同学们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让学校成为一个充满爱与尊重的温馨家园。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此次讲座,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递,更是正义信念的传播,二实小的师生必将以法为纲,以爱筑梦,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王思迪 审核签字:孙慧娟 信息报送:侯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