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1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要求,经学校差额竞聘、系统申报、学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市人社局、省人社厅逐级审查、评前公示,于7月15日在人社部门的监管和县纪委工作人员的全程监督下,教育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答辩工作。经专家评委会现场综合评审,现对拟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17日至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对诬告陷害、干扰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将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436--4241145
通榆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审核签字:佘凤华 责任编辑: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