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181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要求,经学校差额竞聘、系统申报、学校、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市人社局、省人社厅逐级审查,确定2023年通榆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前公示名单暨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正常申报2023年通榆县中小学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人员
二、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7月15日。参评教师参加答辩具体候考室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
入场时间:7月15日上午7:00,参评教师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相应候考室。
三、答辩地点
通榆县实验小学校
四、答辩内容
答辩采取自述和问答的方式,答辩人员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历情况、师德师风、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将围绕答辩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总体时间不超过5分钟(自述时间为2分钟以内,问答时间3分钟左右)。
五、相关要求
1.参评人员在指定时间未到考场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2.参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组进入指定候考室,上交《承诺书》,关闭通讯工具。其它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并上交工作人员保管。
3.参评人员要遵守时间,服从管理,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取消评审资格,不得参评。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12日
监督电话:0436-4241145
附件:
1.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教师评前答辩分组人员名单公示
2.2023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评前答辩分组人员名单公示
3.《承诺书》
通榆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供稿人:赵博 审核签字:佘凤华 责任编辑: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