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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年度获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 2023-02-01阅读:327次

城乡各学校、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汇总我局各学校(单位)一年来的工作成绩,请各学校(单位)将2022年度(截止到2月3前)所受表彰奖励进行全面梳理,将符合条件的奖项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表彰文件、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现场会、奖牌的照片等),于2月3日中午下班前报教育局办公室邮箱(1460335767@qq.com)。可上报奖项种类如下:

1. 行政奖励。综合工作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市委、市政府给予集体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受国家、省、市政府通报表扬;单项工作受省委、省政府两办,市委、市政府两办通报表彰。

2. 突出贡献。工作成效卓著,得到国家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省部级副职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市级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3. 排位、排名。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同行业中,排位前5名。主要经济指标较上年前移10位以上的、5位以上的;在全市排名前3名的。

4. 示范基地(示范区、试点单位)。被国家级、省部委级、省属厅局级确定的示范基地(示范区、试点单位)。

5. 经验交流。在本地召开国家级、省级、市级现场会进行推广交流;在全国、全省、全市会议上现场交流;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纸和刊物上推广。

相关要求:各学校(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也直接影响各学校(单位)的年终考核成绩,请务必高度重视。

咨询电话:4241132   联系人:李春荣

 

 

通榆县教育局

2023年2月1日

信息提供:李玲  审核签字:刘建武  责任编辑:李春荣